湘教通[2020]306號

關于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

合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

根據《湖南省高考改革實施方案》《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暫行)》《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方案》等文件有關規定,為推動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平穩過渡,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安全有序落地,現就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性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21年合格性考試繼續安排在6月高考結束后進行,考試時間為6月12日-15日。其中,6月12日-14日為高二年級學生考試時間,6月15日為高一年級學生考試時間。

二、考試科目

高一年級學生統一報考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學四科。各科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2017版)》相關規定為依據。

高二年級學生合格性考試方式不變,即統一報考全部九個統考科目,各科考試內容以《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說明》相關規定為依據。

三、工作要求

(一)統籌做好高考和學業水平考試相關工作。2021年,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將正式落地。6月中上旬,高中三個年級學生將分別參加統一考試,加上新冠疫情等特殊情況影響,2021年高考和學考工作任務非常繁重。各地要統籌做好高考和學考工作,提前研究部署,深入研判組考工作面臨的風險和挑戰,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關準備。

(二)合理安排高中教學計劃。指導和督促轄區內普通高中學校嚴格依據國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開展教學,科學安排教學進度,有序組織考生復習備考。

(三)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基礎條件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招生考試基礎條件,加強標準化考點和保密室建設,確保容量足夠。要統籌考點設置和監考安排,科學調配考務工作人員,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和業務培訓,確保試卷保密安全和考試平穩順利實施。

2021年合格性考試有關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省教育廳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