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附件1)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附件2)的有關要求,現就我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明確的標準實施。考試不及格者免費補考一次,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12個月。
二、收費執行期。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考慮前期我省疫情處于多點散發態勢,疫情防控常態化后,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減輕企業和從業人員負擔,經商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同意,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延期至2022年7月10日。7月11日至17日暫停考試,系統進行聯調聯試,7月18日起系統恢復運行,開始收費。
三、收費支付系統。特種作業人員考試收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通過江蘇省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考核發證管理系統接入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實行電子化收繳,出具江蘇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支付系統在操作、使用過程中的相關情況及問題,請及時向省宣教中心反饋(聯系人:陳艷,電話:)。
收取的考務費、考試費通過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由省財政清分銀行在每日營業終了前進行清分。其中考務費清分至省宣教中心匯繳賬戶,省宣教中心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20日前將上季度考務費全額上繳中央國庫;考試費清分至承擔考試工作的各設區市財政專戶,繳入同級國庫,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主要用于考試機構建設、考試設備及耗材購置、維護以及考試場所租賃和考核員勞務費等考試成本支出。
四、收費分段繳納。根據安全生產考試相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試分為安全生產知識和實際操作考試,安全生產知識理論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實際操作考試。鑒于省國庫退費手續繁瑣、受理周期較長等原因,參加特種作業初次取證的考試人員應在理論考試合格后,再繳納實際操作考試費用。
五、收費管理。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要主動對接同級財政部門,做好考試收費的收入和支出預算,完善資金使用和管理;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考試機構嚴格執行考試收費規定,及時核驗考試人員繳納考試費用的情況;要確定專人負責考試收費工作,做好考試收費政策的宣傳,引導好社會輿論,確保考試收費工作順利開展。
六、收費監督。考試機構要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考試機構顯目位置張貼收費公示牌,并嚴格按照公示的標準和范圍收取考試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和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于每季度10日前將上季度考試及收費的情況報省宣教中心(聯系人:陳艷,電話:);每年1月底前,向省廳安全生產基礎處書面報送上年度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工作完成情況(聯系人:滕菲,電話:)。
附件:1.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2.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7月5日
附件1: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
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應急廳〔2021〕32號
國家礦山安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根據《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函〔2020〕236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分為考務費和考試費。考務費由應急管理部考試機構向各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收取,用于國家層面的考試基礎能力建設、考務管理等成本支出;考試費由各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向報考人員收取,用于上繳考務費和地方考試成本支出。
二、應急管理部委托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作為應急管理部考試機構,承擔全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從2021年7月1日起收取考務費,具體標準為:安全技術理論考試6元/人科,實際操作考試3元/人科(工種)。考試不及格者免費補考一次。
三、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盡快協商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考試成本等因素,認真核定考試費收費標準,確定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并報告應急管理部。
四、各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將上季度考務費全額繳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繳款碼由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出具。每年3月底前,各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要向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書面報送上年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及收費情況。
五、各省級考試工作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考試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收取的考試費應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
六、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擠占、侵占等違規行為。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7日
附件2: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關于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發改收費發〔2022〕183號
省應急管理廳:
《關于申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立項的函》(蘇應急函〔2021〕134號)收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函〔2020〕236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應急廳〔2021〕32號)、省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蘇政發〔2020〕10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領域、公共文化領域、自然資源領域、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81號)等規定,經研究,現就你廳組織實施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立收費項目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函〔2020〕236號文件規定,同意你廳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時,向報考人員收取考務費和考試費,收費性質為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試行收費標準
(一)理論考試
收費標準為55元/人?工種,含上繳國家考務費6元/人?工種。
(二)實操考試
1.電工高壓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收費標準為185元/人?工種;
2.電工低壓及其他作業、焊接與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收費標準為170元/人?工種;
3.煙花爆竹安全作業收費標準為120元/人?工種。
以上均含上繳國家考務費3元/人?工種。
(三)理論考試、實操考試不及格者免費補考一次。
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
三、嚴格收費管理
你廳收取考試考務費應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收取的考務費上繳中央國庫;收取的考試費全額分成至承擔考試工作的各設區市,繳入同級國庫,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你廳通過統建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報名系統接入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實行電子化收繳。省財政清分銀行在每日營業終了前,將資金清分至各設區市財政專戶(所屬地區考試費部分)和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非稅收入匯繳賬戶(各地應上繳考務費部分)。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應按規定及時將考務費全額上繳應急管理部。
四、加強收費監督
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規范收費行為,不得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和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要認真做好收費執行情況年度報告和變更報告,相關情況及時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附件:江蘇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試行收費標準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財政廳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江蘇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試行收費標準
序號
工 種 類 別
收費標準(元/人?工種)
理論考試
實操考試
電工作業
55
高壓185
低壓及其他170
焊接與切割作業
170
高處作業
170
制冷與空調作業
170
煤礦安全作業
185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185
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170
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185
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85
10
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20
備注
以上均含上繳國家的考務費(理論考試6元/人?工種,實操考試3元/人?工種);考試不及格者免費補考一次;收費標準試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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